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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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中院集中攻坚知识产权案
通讯员 俞焦 本报记者 李道演  

  本报讯  10月27日,衢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和江山市景江商务酒店业主张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
  原告诉称,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向用户提供《无间道》等电影作品的VOD点播服务,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权利。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和相关合理费用15000元等。庭审后,经过承办法官及人民陪审员耐心地明法析理,双方终于在当天下午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衢州中院将集中优势审判资源集中审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审理、集中宣判,并将生效裁判文书同步上网公开。
  该院还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征求其对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期获得最广泛的理解与支持。